【NPOst】發電自用、每年減碳1萬公斤,綠能公益讓長照機構向陽光募款!

圖片來源:陽光伏特家提供

誰說社福團體只能被動等待捐款!有家社會企業提出創新公益模式,只要企業幫忙架設太陽能板,社福機構就能「種」出收益。他們是怎麼做的?

以綠能公民電廠開創新公益模式的「陽光伏特家」,近日再推出新專案成果。結合花旗銀行贊助,在宜蘭長照機構「聖嘉民老人長期照顧中心」屋頂設置22kWp的太陽能板,除了讓機構得以「自發自用」省電費,還可再向企業出售再生能源憑證,獲取額外收益,藉取之不竭的再生能源放大捐款效益。

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陳惠萍指出,過去推動的7個公益專案,都是捐款贊助社福單位設置太陽能板,再躉售綠電給台電獲得收入。然而,這樣的模式無法協助聖嘉民。陳惠萍解釋,由於聖嘉民距離台電併網點太遠,賣電給台電成本過高,不符合效益,無法受惠於以躉售為基礎的綠能公益模式。所幸,2017年《電業法》修正後,推行綠電自由交易,開放再生能源憑證買賣,便跳脫了過去僅能由政府保證收購的單一管道。

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陳惠萍。

「再生能源憑證」可理解為綠電的「身分證」,發電方每發1000度電,可申請1張憑證,在市場自由交易,提供國際大廠購買臺灣生產的綠電,活絡本地再生能源市場的發展。 

聖嘉民的22.2kWp 太陽能電板,每年可生產1萬9000度綠電,相當於19張再生能源憑證,以一度電2元、每張憑證約2000元計算,一年可額外增加3.8萬元收入。加上「自發自用」每年省下約4.7萬元電費,總計可創造近8.5萬元經濟價值,並為地球減碳1萬公斤。  

聖嘉民中心是位於宜蘭縣三星鄉的養護型機構,院長黃龍冠表示,失能病人與慢性病照護的相關儀器耗電量大,太陽能板能讓機構自用自發、節省電費開銷,加上出售綠電憑證可獲得穩定收益,支持長期照顧工作。

聖嘉民中心院長黃龍冠。

藉由陽光伏特家協助媒合,目前已有企業承諾認購聖嘉民的再生能源憑證。「隨著再生能源發展逐漸成熟,政府保證收購的躉購電價會逐漸下降,將綠電交易工具帶進社福專案是未來的趨勢。」陳惠萍說。

陽光伏特家表示,這次「陽光助老」專案,能夠兼顧社福團體能源自主以及企業的減碳目標,未來希望號召更多企業資源與全民參與,開創更多元的綠能公益方案。

與會的政務委員唐鳳說,此專案結合產業創新、社會公益、環境保護等價值,一舉數得,成功連結企業愛心和解決社福團體的用電需求。她亦提及2019年是「地方創生元年」,由國發會統合資源,鼓勵社會創新力量融合多元價值,從整體願景出發,創造新的地方發展可能性。

(全文轉載自NPOs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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